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出入境中心)是经市编办批准成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财务会计和出纳共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财务纪律;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的在职人员;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素质能力和工作经验;
5.身心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岁);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会计岗位要求
1.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具备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五年(含)以上财务核算相关工作经验;
3.熟知并掌握财务工作、税收政策法律法规;
4.熟练掌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可操作使用财务核算软件(金蝶12.0),熟悉财政预算工作,并具有会计核算工作经验;
5.具备掌控财务全面工作能力者优先;
6.有驾照,熟练掌握驾驶技术者优先。
(二)出纳岗位要求
1.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有三年(含)以上出纳相关工作经验;
2.有较高的政策水平,随时学习、了解、掌握财税法规和制度,提高政策水平;
3.掌握处理一般会计事项的财会专业基本知识,具备较高的处理出纳事项的出纳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数字运算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4.具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自身的保护意识,把保护自身分管的公共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
5.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4日9:00时至8月19日16:00时。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下载报名表(见附件),按照规定内容和要求详细如实填写(将个人电子照片粘贴在表中“相片”栏内),并以邮件形式发至bjfaocrjcw@126.com。
(三)资格初审:依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汇集人员资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四)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笔试:9月9日下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为会计岗位业务知识,满分100分,及格成绩60分(若笔试成绩及格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突出职位特点,注重实际能力,满分100分。
(三)健康体检与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1.体检需在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在递交体检报告同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2.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事项、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无合格人选,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在出入境中心网站www.51chuguo.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则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被聘用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会计享受事业编9级岗位人员待遇,出纳享受事业编10级岗位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10-84187660010-84187665
联系人:鹿文良武亮亮
2016年8月3日
相关附件:
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