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街道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除随军家属等政策性安置外,应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如在本街道工作并持有相关专业岗位专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户籍或属拟招聘单位所辖行政区域的常住人口;
6.属于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劳模、复转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
7.属“村改居”的社区,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较强、热爱社区工作、居民群众反映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招聘岗位:车陂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名额:36名。
四、福利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天河区社区居委专职工作人员待遇的方案》的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报名:自发布招聘公告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者请填写《车陂街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居住证(外地户籍需提供)、退役证(退伍军人需提供)等相关材料的扫描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格式发至车陂街党政办电子邮箱(cbj-bgs@thnet.gov.cn)。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3日17:30时。
2.笔试。经初步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3.面试。通过笔试后,按一定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应聘者笔试、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或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军官证、驾驶证、临时身份证),且笔试当天考生需上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居住证(外地户籍需提供)、退役证(退伍军人需提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附件:车陂街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车陂街党政办
车陂街民政科
2016年8月1日
(联系人:朱科、赵科,联系电话:82326612、82307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