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9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6年4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二)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面向驻我市的军警部队并办理随军手续的非在编随军家属招聘。
(三)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317个岗位共计划招聘389人,其中:市直149个岗位计划招聘190人 ;县(市、区) 168个岗位计划招聘199人。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6年4月15日起,可通过防城港市人才网(http://www.fcgsrc.com)查阅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以及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向招聘单位进行电话咨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8:00-4月22日24:00。
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防城港市人才网(http:// www.fcgsrc.com)上的“2016年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123.232.109.176/wb_gxfcgrs/webregister/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后,如实填写《2016年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照片上传后方能进行资格审核),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确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18日8:00-4月24日17:00。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但对改报岗位的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单位应于当日完成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事项
市直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单位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因此产生不良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提供。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4月18日8:00-4月24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修改网上的报考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6年4月28日8:00-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6年4月28日8:00-17: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月18日8:00-4月24日24: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按时缴费。考试费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每科每人50元,共计100元,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对报考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五)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上公布。
(六)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6年5月16日8:00-5月21日24: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县(市、区) 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3.采取直接考核的岗位人选:按实有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组织考核、体检。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考核随军家属时,适当简化考核程序。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考核、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16年8月5日前完成。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 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