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河池市民政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4人,其中:中文或汉语言文学专业2人,法律专业1人,计算机或电子信息专业1人。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法律、计算机或电子信息等专业的毕业生;
2.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并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3.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责任心强,团队精神好,身心健康;
4.工作作风优良,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基层工作经历比较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待遇与管理
1.工资待遇:基本工资1600元/月,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按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每月50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五、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要求办理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保险。
六、报名时间
2016年7月30日至2016年8月25日
七、报名方式
将《2016年河池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扫描件、全身生活近照等发到招聘邮箱(hc2563286@163.com)或将以上材料邮寄到我局办公室(地址附后)。
八、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相应人员需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持《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到河池市民政局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资格审查手续。逾期不到现场履行资格审查手续的,取消报名资格。
九、其它相关事项
1.对应聘资格进行筛选后,我局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我局将不再另行通知。
2.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华云
联系电话:0778-2288324
电子邮箱:hc2563286@163.com
传 真:0778-2111606
通讯地址:广西金城江区金福路22号
邮 编:547000
河池市民政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