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是河池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5.年龄35周岁以下。
(二)专业及学历。
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经济类专业。有基层工作经历或者居住地在金城江城区者等优先考虑。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聘用人员与河池市商务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相应提高。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二)休假待遇。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初审符合条件要求后,本局通知,送材料原件并面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河池市商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登记表》2份;(详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和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11号市商务局办公楼3楼办公室。
(2)电子邮件报名:将应聘材料扫描件(或拍照电子版)发至我局邮箱:hcswjbgs@163.com,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姓名)应聘材料+材料名称(如:相片、身份证、毕业证等)”命名。
(二)择优试用。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
(三)正式聘用。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由于工作岗位性质,可能需加班加点,无吃苦耐劳者,请慎重报名。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商务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283392。
联系地址:河池市商务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11号)。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