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作,确保服务职工群众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河池市总工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河池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医学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所聘岗位履职能力,有较好的言语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3.熟悉计算机操作,会使用电子表格和文字编辑。
4.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服从安排;
5.男女不限,年龄在32—45岁之间;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用工方式及聘用待遇
(一)用式方式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照试用期内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
2.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基本工资+500元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每月定期发放,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完成年度岗位职责及个人表现情况,经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3.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照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按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从河池人才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并于2016年7月16日前将报名表和学历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以及3张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直接送到河池市总工会办公室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原地委行署办公楼7楼702室),邮编:547000。
联系人:兰小框,联系电话:0778-2284326。
(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列为笔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招聘职位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进行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无法进行笔试的职位,由本单位通知该职位报名人员。
列入笔试人员由本单位电话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25日以前。
(三)综合能力测试(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列入笔试的人员,按照招聘单位的通知要求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笔试);
2.笔试。笔试重点考察参加招聘人员的基本文字能力和基本医学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按照面试人选与招聘职位名额2: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就所报职位进行8分钟以内的演讲。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根据笔试、面试得分情况,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核对象,并进行考核。
(五)确定招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经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招聘录用人员。
以上公告事项,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778-2284326详询。
附件:河池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河池市总工会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