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防部队灭火及抢险救援执勤力量,经许昌县县政府批准,许昌县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15名。
一、招收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4、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米以上。
5、退伍军人及具有驾驶证等专业的人员可视情况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7、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收: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收计划
15人。
三、招收程序
招收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初审、现场考核、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初审(7月25日至8月15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核,确定入围现场考核人员名单,并逐一通知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考核。
(二)现场考核(8月16日至8月20日)。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对报名人员的文化水平、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试,考察报名人员是否具有胜任消防工作所需的文化素质及能力。体能测试参照消防员体能标准进行,主要对报名人员的身体协调性、体能素质进行。
(三)体检。身体条件需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四)政治审查(8月20日至8月25日)。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年龄、户籍、文化程度证明、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五)聘用(8月25日至8月30日)。根据体检和政审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
四、职责任务
合同制消防队员采取军事化管理,除参与日常处置火灾及抢险救援外,统一组织参加训练及理论知识学习,训练包括体能训练、业务训练、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学习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条令条例、业务理论等。
五、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首次两年,以后续签),为队员按月发放工资。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业补贴、职级补贴、高危补贴、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七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基础工资为1450元/人/月。
2、工龄工资。从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部队连续工作期满一年(12个月),增加200元/人/年的工龄工资。
5、高危补贴。试用期(3个月)后,根据岗位性质享受相应高危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
6、岗位津贴。副班长岗位津贴为100元/人/月,班长岗位津贴为200元/人/月,代理中队长400元/人/月,驾驶员岗位津贴为500元/人/月。
7、绩效奖励。大队每月设立绩效奖3000元,根据当月量化考评情况发放;绩效奖标准为500元/人/月,根据当月任务达标情况发放。
(二)保险待遇
为队员依法办理缴纳基本医疗、失业、养老和工伤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人身意外保险。
(三)生活待遇
队员享受21元/人/天的伙食标准,发放统一被装,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每年安排体检1次。
(四)休假待遇
1、工休假。队员每月休息4天(实行全天24小时工作制)。
2、婚产假。队员结婚当年享受一次婚假,假期10天。男方在女方分娩第一个孩子的当年,可休陪产假10天。
3、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队员可以依法享受每年10天的带薪年假;工作满五年以上的队员可以依法享受每年20天的带薪年假;工作满十年以上的队员可以依法享受每年30天的带薪年假。
(五)联系方式
1、孟队长15188510275
2、邹班长13569905331
许昌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