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解决建立环保微信举报平台人员不足问题,经许昌市环境保护局研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环保微信举报平台服务人员9名。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能力条件;
5、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6、具有环境保护类专业的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范围
具有许昌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人员(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微信举报平台服务人员9名。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biyesheng.7.xcycwl.com/)、许昌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xchbj.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应聘者可登录许昌市人事人才网、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许昌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
2、报名地点:许昌市环境保护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李宁报名咨询电话:2161423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名者须递交《许昌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环保微信举报平台服务人员报名表》两份。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2张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4、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有效身份证件于2015年8月17日至8月19日到市环保局二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⑴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
⑵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品质、社会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不在单位编制)。所聘人员按照合同制人员进行管理,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人员管理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标准
招聘人员月工资:试用期每人14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每人1948.7元(含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政策规定执行。有关奖励、补助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另行制订。
附:许昌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环保微信举报平台服务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