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潜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详见《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计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即为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要求报考学历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即为2015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报考学历。其他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五)现役军人;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各招聘岗位专业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关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进行笔试开考。报名缴费结束后,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报名情况和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考生不再进行报名调剂,其中取消招聘岗位的,办理该岗位报名缴费考生的退费手续(联系方式: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0728-6235833)。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8月12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潜江市建设街78号)。
4、报名联系电话: 0728-6242021或0728-6235833
(二)现场报名
1、考生下载《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表》要求在计算机上录入后打印(手写或涂改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下载打印录入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登记彩照2张和同版电子照(电子照文件命名:姓名+身份证号;所有复印、打印件使用A4纸,并由本人签名)。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属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2016年“三支一扶”期满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交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开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名期间在现场申请加分。
本次招聘继续执行《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2010〕36号),截止2016年7月31日,属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折算。但已成为公务员(选调生)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享受本次事业单位招考加分优惠政策。加分人员在潜江卫生计生网www.qjsws.gov.cn进行公示。
本市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提供与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材料。
3、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已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未拿到证书的,须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8月22日上午9:00至8月27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www.qjrsks.com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728-6235833)联系解决。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
(二)笔试科目及方式
1、笔试科目
(1)医学类岗位(市中医院药剂员16020309岗位除外):各医学类岗位相应的《“三基”知识》。
(2)市中心医院设备技师16020111岗位:《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知识》。
(3)市中医院药剂员16020309岗位和公共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
2、笔试采取百分制,考试按闭卷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在潜江卫生计生网www.qjsws.gov.cn和潜江人社网www.qjrsj.gov.cn进行发布。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折算分=(笔试成绩+加分)×40%。
五、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卫生计生委具体负责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监督和指导。
(一)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因考生笔试缺考、资格复审弃权或弃权后无人递补等因素,出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潜江卫生计生网和潜江人社网上另行发布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报人社局备案。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50元面试费。
(三)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基本材料如下:
1、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和执业证等。
2、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面试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后,在潜江卫生计生网上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进行监督和指导。
(一)面试形式及主要测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内容如下:
1、医学类岗位(市中医院药剂员16020309岗位除外)和市中心医院设备技师16020111岗位:主要测试相应的专业知识、综合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2、市中医院药剂员16020309岗位:主要测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3、公共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另行制定《面试通知》在潜江卫生计生网和潜江人社网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并经公示合格的考生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通知》发布后(含面试当日),参考人员弃权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正常开考。
(三)面试成绩
1、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的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
2、1:1岗位的面试。因资格复审、考生弃考等因素产生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出现1:1时,面试工作正常进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或核减。
七、总成绩计算
(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各项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折算分,笔试成绩折算分=(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60%。
(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后,出现招聘岗位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如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情况的,则进行第二轮面试。
(三)总成绩在潜江卫生计生网和潜江人社网进行发布。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八、体检
(一)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监督和指导,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考核
(一)考核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公示
市人社局在潜江人社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专业、学历资格等条件的咨询,请与潜江市卫生计生委联系,联系电话0728-6242021。
(三)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28-6235833;
(四)潜江市人社局招考基本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0728-6298803;
本公告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中《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潜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