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文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性别和年龄:本市户籍,男性,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良好文字功底,擅长各类公文写作,熟练运用电脑相关办公软件操作(文字功底特别优秀的人员,不受学历限制)。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具有很强的吃苦耐劳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报名简历进行筛选,选取满足工作要求的应聘者,电话通知进行笔试和面试。
2、笔试和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本人主笔的文章1到2篇等资料原件,1寸照片1张。
3、经笔试和面试合格后择优录用。
四、聘用管理
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经市住建委政工科考核,认为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报住建委党委核准后可予以解聘。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事项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从6月5日--6月15日。
即日起市人力资源市场报名。报名电话:6237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