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菏泽市统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介绍
招聘职位为综合管理岗位,主要从事第三次农业普查相关工作。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较高文字综合水平;
6.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其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菏泽统计信息网(http://www.hztj.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报名表》纸质版粘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三份,于7月29日前交至市统计局办公室(中华路1009号市政府大楼四楼)。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市局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按时持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地点请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公布及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综合计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序名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对拟录用人员,在菏泽统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通知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后根据工作实绩可延长合同期限。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未尽事宜,由菏泽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310684
报名表
菏泽市统计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