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莒县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外公开招聘3名国有企业负责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符合职位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业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二、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1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莒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莒县浮来中路9号)。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需提前将报名表、个人工作总结发送至gbk6201061@126.com邮箱,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1、《莒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报名表》1份(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并附个人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3、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免决定书、聘用合同等);
4、业绩评价材料(荣誉和奖励证书等);
5、工作总结。
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莒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考评选拔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通知面试事宜。报考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参加面试的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依据面试成绩,原则上按考察人选与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考评选拔委员会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情况,具体了解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勤政廉政等情况。
(六)讨论决定。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等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评价和综合考虑,由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考评选拔委员会研究聘任人选。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由组织另行安排。
(七)公示。在莒县政府网、莒县党建网、莒县人社局网站等对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任。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考评选拔委员会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每个聘期3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不适应或不胜任者予以解聘。拟任人选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再保留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事业身份。
三、薪酬待遇
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基本年薪根据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绩效年薪最高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最高不超过1.5。副职按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0.6至0.9倍确定。任期激励收入,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超过任期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副职按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的0.6至0.9倍确定。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633—6212380。
五、咨询电话
报名有关事项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633—6201061。
附件:1.公司简介
2.招聘岗位、数量及职位要求
3.莒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报名表
莒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考评选拔委员会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