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吹吹腔民族文化艺术工作团,经中共云龙县委、云龙县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该团为云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下属的专业民族文化艺术工作团队。根据组建工作的需要,特面向全省公开考核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 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6年云龙县吹吹腔民族文化艺术工作团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云龙县2016年公开招聘吹吹腔民族文化艺术工作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对象:热爱民族文化艺术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履职所需的政治理论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云南省内户籍或生源地。
报考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
(六)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实绩突出者(获得州级及以上比赛或活动奖项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七)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要求招聘人员上岗即可独立工作,报考舞蹈创作与编导岗位、作曲编导岗位、音乐制作兼灯光音响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25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云龙县文化馆四楼
(三)报名方式:应聘考生现场报名,不接受代理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云龙县2016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附件2)。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文艺作品要求提供原件,实际工作经历以证明单位加盖公章为准。得州级以上比赛或活动奖项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资格审查:由云龙县吹吹腔民族文化艺术工作团组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
五、考核
招聘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前,由招聘主管部门将招聘考核方案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
本次招聘岗位,直接采取实作考核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成绩提出明确的拟聘用意见。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一)声乐演员考核方式及分值结构(满分100分):
通过自选声乐作品演唱、视唱、普通话、节奏模仿、个人形象等方面的展示,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具体分值结构:自选声乐作品演唱(60分),视唱(15分),节奏模仿(10分),普通话(10分),个人形象(5分)。
(二) 舞蹈创作与编导考核方式及分值结构(满分100分):
通过自选舞蹈作品、基本功、即兴创编、动作模仿、节奏模仿、个人形象等方面的展示,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具体分值结构:自选舞蹈作品(30分),基本功(15分),即兴创编(40分),动作模仿(5分),节奏模仿(5分),个人形象(5分)。
(三)音乐制作兼灯光音响师考核方式及分值结构(满分100分):
通过音乐作品简单制作、音乐制作室设备的安装、调试、故障排除、演出期间临场反应能力、室内外声场设计等方面的展示,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具体分值结构:自选音乐作品简单制作(50分),音乐制作室及音响设备的安装(20分),调试(20分),故障排除(10分)。
(四)专业作曲编导考核方式及分值结构(100分):
通过指定命题创作、视唱练耳、节奏模仿、基础乐理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具体分值结构:指定命题创作(60分),视唱练耳(15分),节奏模仿(10分),基础乐理(15分)。
六、考核时间
考核、签订聘用协议工作在2016年8月1日前完成,具体考核面试时间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
七、政审和体检
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由云龙县吹吹腔民族文化艺术工作团组织进行政审。因拟聘人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是否从专业成绩合格人选中递补,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县级媒体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考核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考核和考察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三)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予聘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与本人联系的方式。按照报考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其联系不上而影响考核、体检通知的,或报考者接到考核、体检通知后不能按时到现场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六)专业考核、综合考核均不指定复习教材。
(七)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相关费用自理。
(八)其它未尽事宜,请与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联系,联系方式为: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2—5522428,联系人:赵志祥。
云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联系电话:0872—5520675,联系人:李志宏,传真:0872-5520675。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