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大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大理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定于今年7月在全州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5年全州计划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73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范围:经批准招聘的全州各级事业单位。
对象:除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外,州内户口或生源,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非大理州户口或生源的大理学院2015年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985及211院校毕业生、卫生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岗位(见岗位表)不限户口或生源地。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
(六)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0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影像、麻醉、检验岗位,且具有执业资格(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7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2011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三)参加2015年大理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四)2015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四、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网络交费时间:2015年5月21日至5月28日
报名网站: 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报名岗位:考生可报考1个州级岗位或1个县市(乡镇)岗位。根据岗位要求,考生也可同时报考1个州级岗位和1个县市(乡镇)岗位,但报考双岗位的考生,在报考条件和笔试专业归类上必须相同。报考双岗位的考生经州级岗位面试合格进入体检后不再参加县市级岗位的面试。
网上报名程序
网络报名的流程为:登陆云南考试网→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身份证和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交费。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为在线人工审核。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造成延误审核,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自行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通过资格审核后将不进行信息修改。如考生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报名,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提交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请考生重新报名。
岗位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数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自然调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因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对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在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受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限制。
报考费用
根据大发改价管〔2011〕152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笔试费用50元,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含双岗位),按网络程序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不参加考试。进入面试人员每人收取50元面试费用。因考生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免交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交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5月28日17:00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证明材料。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6月29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总计200分。
笔试时间:7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不限定具体教材及版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见《2015年大理州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二)。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分;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笔试总分加5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二)面试(或实作)和考核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专业类别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含实行统招统分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3、面试加分。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面试成绩加1分。
4、考生信息复审。考生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相关执业资格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符合加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需提供军人随军家属申请报告表。
5、面试组织
面试按照《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州级岗位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县市(乡镇)岗位的面试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层级顺序采取先州级后县市的办法,面试(或实作)具体时间及形式届时由人社部门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面试(或实作)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或公安局出具的户口证明)和面试通知书进行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根据云组通〔2012〕45号文件要求,在面试(或实作)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
合成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合成总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合成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及公示
面试、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由本人7日内提出申请到上一级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各级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级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公布第一榜,面试(或实作)人员公布第二榜,参加体检人员公布第三榜,拟招聘人员公布第四榜。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招聘主管部门分别提出招聘意见,报经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实行统招统分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照合成总成绩高低顺序在所有拟招聘岗位中进行择优选岗。
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进入拟聘用程序,经组织人事部门和单位同意办理辞职手续,录聘至事业单位后,工龄连续计算。
八、纪律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诚信承诺书和相关政策,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及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主管部门联系。该公告及全州岗位表可在www.dlrs.gov.cn、www.dali.gov.cn、www.yndlhrss.gov.cn网站上查询。
联系电话:
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2—2316316(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科)
监督电话:0872—2428133、2428015(大理州纪委派出人事民政纪工委)
各招聘部门咨询电话: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68689
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524469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32638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147346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160562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42910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121524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22428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20037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21879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127050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121299
中共大理州委党校:2123121
大理州人社局:2316328
大理州农业局:2316444
大理州食药监局:2319482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67393
大理州发改委:2386019
大理州广电局:2236015
大理州文化局:2316200
大理州民政局:2209318
大理州财政局:2316268
大理州工信委:2191871
大理州气象局:2319117
大理州司法局:2319405
大理州环保局:2316716
大理州教育局:2319394
大理创新工业园区文化教育服务中心:2317983
大理州卫生局:2316480
特此公告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