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规定,我委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沿海产业带开发建设促进中心、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土地储备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沿海产业带开发建设促进中心直属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单位主要以促进台州湾集聚区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发展为目的,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工业园建设,打造成循环型、高新化、生态型的国家示范产业园区,促进集聚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单位位于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土地储备中心直属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单位主要负责土地收储工作。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单位位于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其中:台州市沿海产业带开发建设促进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土地储备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台州市沿海产业带开发建设促进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0年7月1 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专业。
(3)高级工程师职称满2年,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执业资格。
3、报考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土地储备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 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3.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4、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网站(www.tzwjjq.com“通知公告”栏目)。
其中,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www.tzwjjq.com)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2016年7月25 - 26 日,应聘者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以邮寄方式报名的,邮戳时间为报名时间。
报考台州市沿海产业带开发建设促进中心专业技术岗位报名地点:集聚区管委会大楼316房间,0576-88909662。
报考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土地储备中心专业技术岗位报名地点:集聚区管委会大楼425房间,0576-88909675。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根据网络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资格审查: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名单于2016年8月2日在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网站上公布。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三)考试以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有关安排将另行在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网站上通知。
面试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一般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面试考官量化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同时在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网站上公布考试结果。
(五)体检与考察
1、入围考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
3、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纪检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4〕115号)执行。
四、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909610;传真:0576-88909610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