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庆元县屏都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非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庆元县屏都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年龄、户籍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庆元县生源或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
2.学历、专业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消防工程技术、防火管理、消防工程、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3.性别:男性;
4.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岗位工作职责
协助、配合做好屏都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 8:30—12:00,15:00—17:3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屏都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137609。
3.报名时需携带《2016年庆元县屏都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上写明详细的个人信息、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个人简历一份。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3.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4.若报名人数较少,则直接采取面试形式。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屏都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137609 0578-6122610
庆元县屏都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xls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屏都街道办事处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