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法院实际岗位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邯郸市户籍;
2、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27周岁(含27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0周岁(含30周岁),男性;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均以2016年7月1日为基准计算。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招聘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详情到报名处查看具体实施方案。
四、工资待遇
经综合审查,确定聘用的司法辅助人员与魏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县法院与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在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由县人民法院负责日常管理及工作考核,聘用期限三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进行续签。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资待遇,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享受“四险”待遇即:养老险、工伤险、医疗保险、失业险。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房间。
3、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魏县公开招聘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魏县党政网或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bwxrsj.gov.cn/)自行下载,填写两份,并贴1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
5、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魏县公开招聘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报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8张,每人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魏县公开招聘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魏县公开招聘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七、咨询电话0310-3530046、0310-3523356
附:魏县公开招聘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