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原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9名,具体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工作有热情,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4、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海盐户籍(户籍地以2016年7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7.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工作人员1”岗位:共3名;招聘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复员、退伍军人,男性。
“工作人员2”岗位:共6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3名;招聘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法学类、计算机类专业(具体专业见附件),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及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到武原街道办事处(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一楼会议室登记报名。
2、资格审查。由武原街道办事处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以及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核通过人数不足计划招聘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综合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各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
4、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考察办法及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5、录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交纳五险一金。
6、递补。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对象公告》发布后如遇放弃,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武原街道办事处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六、咨询电话
0573--86028764
海盐县武原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