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是经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管单位为嘉兴团市委。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工作人员3名(录用人员的人事关系按人才派遣办理)。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文字操作,有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日常使用和管理经验者优先;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嘉兴市户籍,身体健康;
(4)有驾照且驾龄2年以上者优先;
(5)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向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7月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设在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由拳路和南湖大道交叉口华隆广场2号楼北楼19楼1907室)。
报名时按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贴上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提供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技术职称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数不足9人的取消招聘。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一次考试,集中完成。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合格分为60分。
4、体检、考察:(1)体检: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前三名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不得递补)。(2)考察:主要是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和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5、公示:按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公示、录用等事宜将在南湖青少年网(http://www.nhyouth.gov.cn)发布。
联系电话:0573-83838097,联系人:吴光美。
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