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河南省荣军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10名。现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医院简介
河南省荣军医院(原河南第一荣康医院)始建于1951年,是隶属于河南省民政厅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疗养为一体的二级综合性优抚医院。医院的主要任务是收治集中供养的伤残军人和为全省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住院治疗和短期疗养服务。医院位于新乡市荣校路78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占地面积7.7万平方米,医疗用房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600张,现有在职职工620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61人,高级职称人员60人,中级职称近20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
医院对社会全面开放,是新乡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疗定点医院、低保医疗救助医院、新乡市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院,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援助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协作医院。医院先后被命名为“全国优抚医院先进单位”、“执行物价、计量最佳单位”、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连续四届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连续7年荣获新乡市卫生系统“十大指标”及“三好一满意”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河南省荣军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人事的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院人事科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党办、医务、纪检等科室参与。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详见《河南省荣军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6、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绩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ha.hrss.gov.cn)、省民政厅(www.henanmz.gov.cn)、河南省荣军医院(www.hndykyy.com)网站分别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7月5日--7月1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8日9:00至2016年7月13日18:00。
在报名起止时间,考生自行前往河南省荣军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每人限报我院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一份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咨询电话:0373-3722016。
重要提示:相关招聘要求和时间安排以河南省荣军医院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该院网站(因应聘人员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河南省荣军医院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考生, 并将名单在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布。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依据《河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素质。
1、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若面试考核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面试考核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南省荣军医院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在河南省荣军医院网站公示,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选中,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政治品质等,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河南省荣军医院上报省民政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时,需提供拟聘用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相关执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荣军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省人社厅相关部门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受理举报和申诉。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
本方案由河南省荣军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省纪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室:0371-65506546;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289;
河南省荣军医院纪检监察室: 0373-372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