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筑工程造价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遂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建筑工程造价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的专业审核工作,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审核意见;负责市本级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监管和资金拨付的专业审核工作,审查工程变更,提出项目资金拨付审核意见;负责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专业审核工作,提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意见;负责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考评的专业评价工作,提出预算执行绩效意见;配合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工作等。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初级以上相关专业职称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土建专业(编制、审核)以上资格证书;
5.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遂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遂宁市财政局607室),联系人:任常均,联系电话:0825-2317639。
(三)报名手续
报名者需持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1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职称或全国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及5个以上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填写《遂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建筑工程造价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四)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布的条件报名。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
(五)面试、体检及政审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报名者应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迟到15分钟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2.体检及政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程序。体检工作由遂宁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并进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遂宁市财政局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遂宁市财政局举报电话:0825-2319221)。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遂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占单位编制),聘期2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造价工程师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月),正式聘用后含“五险一金”的待遇不低于5万元/年(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不低于8万元/年),差旅费等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聘任期间的“五险一金”按照不低于四川省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在应支付薪酬中代扣代缴。
七、本公告由遂宁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3176390825-2316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