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遂组通〔2015〕1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6年第一季度我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遂宁市船山区
(二)招聘对象:
2007 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 2 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中:
1.考察聘用对象: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或获得区委区府及以上表彰(含 2015 年及以前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一次以上)、2015 年 11 月 30 日前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目前在岗的人员(含 2007 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
2.考核招聘对象:担任村“两委”副职、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人员(含 2007 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招聘单位相应职业任职资格。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船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遂船人发〔2006〕37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单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
说明:1、乡镇学校限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人员报考;2、乡镇卫生院限医、药及相关专业人员报考;3、乡镇食药所不限专业。
三、报名
符合上述考察、考核招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等)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区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区政府9楼906号)现场报名,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察、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联系电话:0825-2238903。
四、资格审查和公示 ( 2016年1月10日-2016年1月20日)
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区委组织部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考核招聘及成绩计算
(一)考察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由所在乡镇党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要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大学生村官不予聘用。
(二)考核招聘及成绩计算
符合考核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将对其进行面试和考察加分。面试成绩和考察加分之和为该村官的总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
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加分计分办法:
(1)学历:研究生计2分,本科生计1分
(2)聘期:每聘满一年计1分(截止2015年12月31日)
(3)年度考核及评优:聘期内年度考核被评为区级优秀等次每一次计1分,市级优秀等次每一次计2分;单项工作获得区级(市级部门)表彰每一次计1分,市级(省级部门)每一次计2分。
六、体检
符合考察招聘的大学生村官考察合格的直接进入体检。符合考核招聘的大学生村官按照招聘名额,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人员缺额,按报考该岗位村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及报批(2016年2月10日-2016年3月18日)
体检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
八、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2016年3月19日至31日)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上级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区相关网站和组织部、人社局张贴公布。聘用人员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聘用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区县和本区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本公告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0825-2238903
区人社局: 0825-5185088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