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职业病危害预防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职业病危害预防中心为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单位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开展职业病预防的宣传、推广应用和工程治理,依法对建设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及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方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全省安监系统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4人,为专技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
(一)职业危害技术服务人员(1),1人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5日后出生)。对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条件放宽至本科、学士,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二)职业危害技术服务人员(2),1人
分析化学、工业分析、应用化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对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条件放宽至本科、学士,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三)职业危害技术服务人员(3),1人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暖通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对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条件放宽至本科、学士,年龄放宽至45周岁。
(四)职业危害技术服务人员(4),1人
核物理、放射医学、核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对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条件放宽至本科、学士,年龄放宽至45周岁。
有关工作经历条件,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资格类别一致。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应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hejiangsafety1@126.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zjsafety.gov.cn)公布。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通过电子邮件将准考证发送到应聘者登记的电子邮箱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请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初定于7月下旬在杭州市区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和业务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安排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程度、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zjsafety.gov.cn,通知公告);
2.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其中,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平台。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2.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0571-8705365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823764(王老师)
浙江省职业病危害预防中心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