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专业
1.不动产权登记(权籍调查等)A岗位2名,测绘类、土建类、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专业。
2.不动产权登记(权籍调查等)B岗位1名,男性,测绘类、土建类、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专业。
3.政策法规A岗位1名,法学类专业。
4.政策法规B岗位1名,男性,法学类专业。
5.财务(收费)A岗位1名,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
6.财务(收费)B岗位1名,男性,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
7.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信息管理类专业。
8.其他辅助性岗位2名,不限专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不动产登记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不动产权登记(权籍调查等)A岗位和B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登记四科(新罗区西安南路莲花大厦3楼),现场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联系人:刘惠仙、赖宇迪,联系电话:3295001,3295061。
(二)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3.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考试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查合格后,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上班时间到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领取准考证。
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1.采用笔试、计算机应用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文字能力、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知识。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要求。
2.笔试考试范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行政中心窗口相关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计算机应用考试范围: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应用技术、办公系统操作、数据库等,上机时间60分钟。2016年7月18日在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成绩。
3.划定合格线:考试成绩的合格线由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划定,并与考试成绩统一对外公布。
4.考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上午9点(星期六)。
5.考试地点:龙岩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楼(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145号)。
6.面试人选根据笔试、计算机应用操作成绩达合格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成绩达合格线的确定,若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
7.面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
8.面试地点: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莲花大厦3楼。
9.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35%,计算机应用操作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
五、体检、考核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持相关资格证书的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中心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3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岗位按相应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5.考核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办法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我中心组织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受聘人选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3.工资等福利待遇: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补贴及“五险一金”。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拟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笔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和后勤工作组,负责组织考试和考核工作。
八、加强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2231972)。
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