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是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在培养高质量人才、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提供高效益的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师资博士后,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
3.应聘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5.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表: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在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202.205.91.108/fjnlzp/)和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fafu.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2017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202.205.91.108/fjnlzp/),根据“应聘指南”,完成“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附加信息、检索拟应聘的岗位序号、确认应聘岗位”等程序,完成报名流程。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者须于报名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的证明材料应保证准确、完整、清晰。
需上传的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
②本硕博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博士可暂不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但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研究生最高学历学习成绩单;
④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福建农林大学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
五、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具体如下:
1.通知面试: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分为两个环节,包括教学试讲(或科研报告)和评委提问。
3.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七、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福建农林大学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书》。
八、待遇
师资博士后按《福建农林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1.师资博士后享受我校A类毕业生入编教师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
2.根据福建省有关政策规定,我校为师资博士后办理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师资博士后可以申请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或公有住房。未租住博士后公寓或学校公有住房的,可享受每月2000元的货币租房补贴。
4.师资博士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16-25万元/人/年【含以上1至3项的所有待遇总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胡老师(人事处);陈老师(研究生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89190、86399250(人事处);83776192(研究生院)
E-mail:rsk07@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89210(纪委办)。
1. 福建农林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
2. 福建农林大学A类毕业生认定条件一览表
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