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大岚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务及指标:
镇会计服务站会计1名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会计岗位: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2、大岚镇户籍者,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一年以上会计从业经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应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6月30日—7月3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地点:大岚镇人民政府三楼组织办
联系人:郭超、金晶、孙宏志 电话:62332998、62331812
3、报名办法:符合应聘条件并有意于该岗位工作的应聘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3张,到大岚镇党委组织办(镇政府3楼308室)办理报名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报名者需当场填写《大岚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二)考试
1、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科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形式,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将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核。面试合格者入闱体检,先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上述入闱人员如有中途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镇编外人员相关文件执行,并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本次招聘,如无合适人选,允许招聘职位空缺。
(三)其他相关规定
1、有关报考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报考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请自行下载。(http://www.yyrc.com/、http://www.dl.yy.gov.cn)
2、所需报名资料(含复印件)请在报名时一次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报名资格初审的,不予受理报名。
3、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4、考试成绩和拟聘用对象公示等将在大岚镇政府网站(http://www.dl.yy.gov.cn)及大岚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中公示。
5、对于此次未能录用且成绩优胜者,在今后大岚镇政府同类临聘岗位空缺时,将经过一定程序予以优先录用。
四、本公告由大岚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