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观海卫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和条件
详见附件。
同时,应聘人员需具体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具体以岗位为准)。
(三)拥有慈溪市观海卫镇户籍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7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观海卫镇人民政府1楼组织人事组办公室(观海卫镇振观路6号)。
(三)所需资料:报名时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观海卫镇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两份(详见附件),报考辅助一岗位的,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辅助三岗位的,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一)辅助一岗位进行综合素质(含基本军事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二)辅助二岗位和辅助三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根据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确定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测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分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三)公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员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观海卫镇编外人员报酬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观海卫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3612393
观海卫镇招聘编外用工登记表
观海卫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用工岗位、人数及条件
观海卫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