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遵循“以岗定人、考用一致”方针,按照现场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需求岗位及条件(附件)
注:岗位条件由上饶师范学院负责解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即按“对年对月对日”的方法计算。如“1年以上”是指必须满1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7月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6日(每天8:00——17:00,节假日除外)报考人员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报名(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逸夫楼C区406室)。
3.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上饶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等);
(3)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以及工作证明;
(4)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代表作;
(5)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上饶师范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上饶师范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1.考试考核按《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考核方式:
(1)招聘考核由课堂教学、面试和综合考察等环节组成,满分100分;
(2)成绩计算:
1.总成绩=课堂教学×50%+面试成绩×20%+综合考察×3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核
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和资格复审。考核工作由上饶师范学院负责。因体检、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和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上编等相关手续。录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拟聘人员试用期管理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此次招聘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93-8150623、8150812(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
0793-8295986(上饶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793-8176236(上饶市人社局监察室)
0793-8156531(上饶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2016年公开招聘上饶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未发布)
2016年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第四批次教师需求岗位及条件.doc
上饶师范学院
2016年6月22日
2016年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第四批次教师需求岗位及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