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讲解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江西省内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名讲解员。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遵循“以岗定人、考用一致”方针,按照现场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备注 |
三清山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 |
财政全额 |
2 |
讲解员 |
本科(学士) |
旅游管理 |
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1、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2、身高(女性160CM以上,男性170CM以上)。 |
招聘后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周年。 |
岗位条件由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参加本次招聘并最终成功被本单位聘用的考生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周年。服务期内,考生不得报考外单位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以及公务员公开招考等,否则本单位不予办理有关个人档案、工资关系等的转移手续。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上午9:00至2016年1月20日下午16:0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三清山风景区人社局报名(报名地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B205室)。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未达到,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三清山管委会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完成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核发面试准考证并参加面试。
笔试:
1、笔试工作由上饶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2、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人数与入闱笔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笔试。
3、笔试测试应考者综合基础知识、旅游、讲解以及三清山景区相关知识。
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以专业面试成绩分数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和资格复审。考核工作由三清山管委会负责。
因体检、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和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毕业后需经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
3、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此次招聘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93-2401038(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
0793-829598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793-8176236(市人社局监察室)
0793-2401886(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监察局)
附件:《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