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开发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管理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项目管理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公益事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工作适应男性,能熟练驾驶小车,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水利工程类或工程建筑类专业,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
年龄及资历终算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由区农业开发办公室在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22日—6月30日
(二)报名
报名者须持《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开发办公室公开招聘项目管理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7月6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到5:00),报名地点:新建区农业开发办公室(新建区长堎镇立新路70号),联系人:熊红平,联系电话:0791-83742240,手机:15979045916。
(三)资格审查
由“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开发办公室项目管理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不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四)笔试
笔试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开发办公室项目管理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到3:1。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综合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为5:1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经调整为3:1,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入闱人员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考察项目管理业务能力,内容为自选项目工程管理相关实例,每人控制在15分钟左右,必须运用多媒体课件,个人自带U盘即可。同时考察面试对象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新建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未通过的按排名递补。
五、聘用管理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管理及解聘
受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新建区农业开发办公室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实行2年一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遇上级要求或政策调整,可取消所设岗位并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及时通知受聘人员解聘。
(二)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在6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200元,不享受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福利和奖金待遇,但享受在编在岗职工节假日休息和烤火费。
满试用期后,受聘人员工资每月2800元,享受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发放标准的一半。聘用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三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工伤保险费用、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单位每月在受聘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开发办公室项目管理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此次招聘工作。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监督电话:0791—83742440。
八、招考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新建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本方案由新建区农业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开发办公室公开招聘项目管理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开发办公室项目管理
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