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气象部门2016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程序,现组织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招岗位
共5个,具体如下。(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5.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派遣证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2日-28日
2.报名方式
登陆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www.hbqx.gov.cn)下载并填写《湖北省气象部门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和个人求职简历(含成绩单和学校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hbqxrszp@126.com”信箱。
3.报名要求
(1)明确岗位志愿。只填写1个岗位,同时需注明是否同意调剂。
(2)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岗位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职业能力测验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
(2)笔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3.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个人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
(2)面试人员确定
按录用计划与考生比例1:3,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大气科学岗位符合条件参加考试的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可按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3)面试名单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
(4)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录用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考察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
(五)体检
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建议,经湖北省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九)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应在2016年7月1-15日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填写《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报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批复后,存入个人档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受聘人员凭《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和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有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27)67847801
网址:http://www.hbqx.gov.cn
E-mail: hbqxrszp@126.com
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东路3号
2016年度湖北省气象部门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