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16】5号)等文件精神,南充市顺庆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3名,现就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考核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名,教师55名,详见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一览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待遇
本次考核招聘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与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8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区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在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50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教师在顺庆区教育局报名(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21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南充市顺庆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应聘区属事业单位人员“应聘单位”统一填区属事业单位;应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单位”统一填顺庆区区属医疗机构;应聘教师人员“应聘单位”统一填区属学校。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无身份证的,需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学校尚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 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由就读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4)能反映工作业绩、学术水平或业务能力的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核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顺庆区教育局分别对应聘区属事业单位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师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区属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教师面试考核采取试讲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考核时间2016年7月7日,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应聘人员于2016年7月5日—6日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评分结果分类别(顺庆区属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意向性协议。各类别若最后一名面试考核成绩并列,通过加试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对拟聘人员等额体检。体检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费用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区属事业单位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查。复查在首次体检后3日内进行,由拟聘人员写出书面复查申请,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南充市顺庆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组织机关单位人员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凡是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中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须于2016年8月10日前持本人的人事档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与报考单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核确认。2016年7月31日以后至2016年12月31日前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须于2017年1月15日前持本人的人事档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与报考单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核确认。
应聘区属事业单位人员直接到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应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应聘教师人员分别由顺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顺庆区教育局初审后报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区属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配工作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顺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配单位;教师由顺庆区教育局分配工作单位,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填写《顺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发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
通过审核确认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行政介绍信、编办开具的编制卡于7日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在考核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顺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违者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违规违纪均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17-2243377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0817-2235950
监督电话:
南充市顺庆区纪委监察局:0817-2234329
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2、南充市顺庆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0日
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