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弘扬海门地方特色传统文化,经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文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详见《2016年江苏省海门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文艺人才岗位简介表》(简称《岗位简介表》,下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专业及要求
详见附件《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6--6月30日(9:00--11:30,14:00--17:30)。
3.报名地点: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526室(江苏省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2016年江苏省海门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文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③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由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c.gov.cn)、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hmwhw.haimen.gov.cn)予以公告。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由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考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由适岗评价、技能展(演)示两部分组成。
1.适岗评价。
(1)报考岗位代码为01岗位的考生自带近3年内(2014年、2015年、2016年)独立完成的能代表自己创作最高水平的书法作品原件5件参加考评。参加考评的书法作品原则上不小于4尺、不大于6尺整张。考评结束后参加考评的作品退还考生。
(2)报考岗位代码为02、03、04岗位的考生自带独立创作或合作创作(创作的作品须为第一作者)的作品2件以上并注明发表(演出)和获奖情况及证明材料(原件和照片),本人各类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3)适岗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2.技能展(演)示。
适岗评价合格人员参加技能展(演)示。
(1)岗位代码为01的岗位,技能展(演)示内容为现场创作书法作品2件,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2)岗位代码为02的岗位,技能展(演)示内容为现场进行小品表演和看图讲故事。
(3)岗位代码为03的岗位,技能展(演)示内容为现场进行一个命题式叙事故事和一个命题式戏剧评论。
(4)岗位代码为04的岗位,技能展(演)示内容为现场表演两个命题式舞蹈。
(5)技能展(演)示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四)总成绩。按适岗评价成绩占30%、技能展(演)示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从技能展(演)示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者,取技能展(演)示成绩高分者),取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在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告。
体检由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门市人事人才网站、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本次招聘各阶段均不进行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19308、82100560、18921669308
监督举报:0513-82118612、82229392
附件:
1.2016年海门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文艺人才岗位简介表
2.2016年海门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文艺人才报名登记表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