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仪陇县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07年、2008年全省统筹招聘、考核称职以上、目前仍在我县服务的在岗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时间截至2015年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已通过考试、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名额
本次招聘35名乡镇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乡镇见附件。
三、基本程序
1、组织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县委组织部(综干股)报名(联系电话:5158915)。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4份),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
2、资格审查和公示。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资料原件。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lrs.cn)(下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各乡镇党委及大学生村干部本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材料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3、基本能力测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基本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报名人员情况以及基本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大学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时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上报汇总审批。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并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6、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经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拟聘用人员按基本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从大学生村干部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市、区)和县内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是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lrs.cn)。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者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招聘各环节考试、体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5158915 7216861
监督电话:7212380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