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
(二)岗位及名额:书记员1名、网络管理员1名、驾驶员1名、聘用制司法警察4人(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
(三)性质:聘用合同制(劳务派遣方式)。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符合岗位设置要求。
1.书记员岗位: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法律专业优先);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2.网络管理员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计算机或网络管理相关专业,非计算机专业全日制大专如通过CCNA,华为认证网络工程师,国家计算机三级网络技术者也可;了解多媒体技术,熟练掌握视频、音频基础知识和设备应用(科技法庭、远程会议);从事网络管理工作2年以上;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3.驾驶员岗位: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驾驶技术熟练,持有B1以上驾照且考取驾照后实际从事驾驶工作3年以上,在部队担任过驾驶员的复原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持有C1以上驾照且考取驾照后实际从事驾驶工作3年以上,在部队担任过驾驶员的复原退伍军人和具有体育特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上午9时至7月1日下午17时30分;
报名地点:恩阳区人民法院A区二楼政治处(地址:恩阳区登科寺街);
报名方式: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驾驶证、退伍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原件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2张。
资格审查:由恩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参加考试。
(二)技能或体能考试
根据岗位工作特点,考试内容不一,其中书记员、网络管理员、驾驶员考试分为技能考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聘用制司法警察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阶段。
书记员考试:记录技能现场考试。
网络管理员考试:聘请相关法院网管人员组成联合考试组,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试。
驾驶员考试:驾驶技能现场考试。
聘用制司法警察考试:体能测试考试,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1分钟,测试成绩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评定。
(三)面试
在成立的本院考评组及邀请有关单位的领导中随机抽取组成面试评委,从考试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员不够的,考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或者体能达合格标准)。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培训
1、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本院党组同意后签订派遣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
2、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管理、工资、福利待遇
(一)派遣合同每2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
(二)各岗位工资参照本地区同类人员标准。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七、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应聘者应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违者取消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本公告由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3369022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