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4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质监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见《2013年辽
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13年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为依据。
6、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招聘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
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三、报考程序
1、公布岗位和查询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www.12365.ln.cn)公布的“2013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
2、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具体报名时间及程序如下:
⑴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9月9日9时至9月15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⑵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9月9日至16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
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后,考生报名信息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到省人事考试局申请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常见的主要有同音字、形似字等);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
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单位咨询。
⑶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3年9月9日11时至9月16日17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网上缴费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网上支付平台。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8日9时至10月13日15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或与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联系解决。
4、收费
本次考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5、注意事项
1.报名政策咨询招聘单位。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对招聘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查看招聘单位公告),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9月18日14时至16时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9月18日14时至17时,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不用另交费用)。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放弃报考或者改报后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的考试费用退回原缴费卡中。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一个科目。
《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