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莆田市司法局拟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微信公众号管理人员1名,负责本局微信公众号维护,采编公众号内容,待遇面议。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有微信公众平台编辑工作经验;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5.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三、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10日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学园中街95号市司法局办公楼306政治部。
3.符合条件人员须本人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2寸照片1张。
4.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面试,择优确定人选。
联系电话:2630053,联系人:郑琳琳、杨炳辉。
莆田市司法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