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共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员会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财务工作人员,名额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会计与审计学、会计电算化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5.年龄3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6.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16年2月23日至2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报名办法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及报名表到中共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4-5959110传真电话:0594-5950911
邮箱:mzwbazzb@163.com
邮政编码:351152
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号楼楼111室。
五、招聘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
3.组织人员进行面试。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
六、其他事项
1.一经录取,由中共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员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22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其他待遇参照同类在编人员60%实行。(含五险一金)。
附件:中共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