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人数及条件
(一)招收人数
拟招收信访专职工作人员2名。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招收人数,按1:1确定招收人数。
(二)招收条件
1、年龄在20-35周岁;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法学、会计学或汉语言文学专业;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相关待遇
(一)工资及保险:月工资2800(以上工资含公积金及养老、医疗等保险)。
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合格者,给予每月500元的绩效工资。
(二)实行一年一聘制。年度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可予以续聘。
身份界定
为编制外合同制聘用人员。
四、招收程序
(一)公布信息
通过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收公告信息,公布招收的条件、有关程序和要求。
(二)报名和资格确认
1、报名方式:本次招收采取个人自荐、实地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不收任何费用,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如实填写《荔城区信访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贴上本人2寸彩色近照。
2、报名时间:
3、资格确认: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毕业证、奖励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荔城区信访局办公室(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路236号荔城区信访局,联系人:徐珊珊,联系电话:6902902)进行资格确认。
(三)组织面试
1、面试比例:审查合格人数与面试人数按3:1的比例组织面试,若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应招人数,将按1:1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信访专职工作人员所必备的理论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面试工作由区信访局牵头负责,区人社局协同配合。
(四)体检工作
根据面试成绩,按体检人数与招收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单位为符合资质条件的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争议,自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天之内提出复检要求,允许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将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六)决定招收
根据面试、体检情况及公示结果,由区信访局确定招收对象,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手续,试用期一个月。
(七)培训上岗
新录用人员由区信访局统一调配、管理,并参加业务培训。
五、其他
招收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按实核拨。
莆田市荔城区信访局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