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莆田市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副处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预防控制非典、人禽流感、鼠疫、霍乱、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灾防病的应急处置,开展健康危险因素监测检测。同时还可为社会提供免疫预防、健康体检、结核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经我中心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岗位:预防性健康体检科。
岗位主要职责:承担对食品、公共场所、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业人群等有关行业从业人员、及中小学生、单位职工的健康体检工作等。
三、招聘人数:1人。
四、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五、资格条件:
1、35周岁以下。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预防医学。
4、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适应节假日及轮班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有团队集体合作精神。
六、用工形式:劳动合同制。
七、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中心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八、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 1月10 日—2016年1月30日。报名地点:市疾控中心五楼办公室。联系电话:2293339。联系人:陈 健。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填写《莆田市疾控中心招聘报名表》。邮寄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西洪南街268号。
2、面试时间:网站公布及电话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
3、考察:面试合格者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必须由公安局提供有无违纪违法记录证明,考察中有违纪违法行为之一者不得聘用,按面试成绩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面试及考察合格者组织体检,由中心统一安排时间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按面试成绩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的面试、考察及体检情况研究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心网站及站务公开栏上公示。
6、确定拟聘人选。
7、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 办理聘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证书者解除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