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临床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2名和会计专业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本科学历者优先。
4、资格:检验员: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职称者(限男性);会计: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者,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出示近半月内县级医疗机构体检合格表),五官端正,肢体无缺陷。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6月1日;
2、报名地点: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个人应聘申请书1份附简历,毕业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三、资格审查
报名审核人员根据本《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给予报考。
四、招聘程序
1、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6月2日,地点待定。
检验专业: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检验基础知识;
会计专业:现场操作。
2、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成绩统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县人民医院公示栏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县人民医院与招聘人员先签订3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工资为800元/月。试用期满,经科室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执行科室绩效和参加社会保险,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满,经科室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不入县人民医院正式事业编制。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成立双牌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十、本《招聘方案》由双牌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在双牌县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咨询电话:0746-7723016
双牌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