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双牌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吸引优秀卫生人才,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特制订本工作公告。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技能操作、考核,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双牌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职位
具体见2014年双牌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四、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工作,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3、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相应的执业资格。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年以上执业护师资历者可适当放宽到33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出生)。
5、各职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表。另按要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各确定1个岗位面向“四项人员”定向招聘,与其他事业单位“四项人员”一起组织考试。
五、考试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
(2)报名地点: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人社局、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核。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比例要达到1:3以上,如未达到1:3的比例且又是紧缺岗位,是否开考,由招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如确定开考,应同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进行公告。对只报名不参考实为他人补足笔试或面试开考比例者,经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其该次所报考岗位按实际比例计算开考有效比例。
(4)报名费用: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交纳考务费200元。数码照像费20元。
(5)准考证由县人社局制发,报考人员持身份证于11月27日到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2、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
②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专业(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笔试成绩=行政能力测试*50%+专业知识*50%。
③笔试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与招聘职位数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上职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①面试方式、内容:采取业务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能力。
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遇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资质高者排前。若资质相同者,以学历高者排前。若学历相同者,以参加工作时间先后排列。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本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招聘岗位的30%,且必须一次递补到位,不得多次重复递补。
六、公示
笔试、技能操作(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在双牌县电视台、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信息网、双牌人社网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考核(政审)
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进行。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相应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工作和学习档案到人社局验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程序办理手续,试聘合同期一年,试聘期间如违反合同管理规定或经试用不合格人员,按合同规定予以解聘,试聘合格的续签订二年聘用合同,无资质人员三年内(含试用期)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如三年内未取得相应资质者按合同解聘。
九、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及绩效工资等待遇按有关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同职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十、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z12333.cn)
双牌县政府网(http://www.sp.gov.cn/)
双牌县新闻网(http://www.spxw.gov.cn/)
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sp.gov.cn/)
双牌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2014年双牌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79人) | ||||||||||
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编制性质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性别 |
户籍 |
学 历 |
专 业 |
备 注 |
县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内科执业医师 |
|
差额事业 |
11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 |
临床医学 |
内科执业医师 |
临床医学外科执业医师 |
|
差额事业 |
7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 |
临床医学 |
外科执业医师 | |
临床医学妇产科执业医师 |
|
差额事业 |
1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 |
临床医学 |
妇产科执业医师 | |
临床医学麻醉科执业医师 |
|
差额事业 |
1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 |
临床医学 |
麻醉科执业医师 | |
护理 |
|
差额事业 |
10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
护理学 |
执业护士 | |
超声诊断 |
|
差额事业 |
1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本科 |
医学影像 |
| |
影像诊断 |
|
差额事业 |
2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本科 |
医学影像 |
| |
影像技术 |
|
差额事业 |
2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 |
医学影像 |
放射技士 | |
临床检验 |
|
差额事业 |
1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 |
临床检验 |
检验士 | |
助产士 |
|
差额事业 |
2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 |
助产及相关专业 |
护士或执业助理医师 | |
临床药学药士 |
|
差额事业 |
3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 |
临床药学 |
药士 | |
财会 |
|
差额事业 |
1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本科 |
财会及相关专业 |
会计从业资格证 | |
医疗设备维修 |
|
差额事业 |
1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本科 |
医疗设备维修专业 |
| |
计算机管理员 |
|
差额事业 |
1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本科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 |
县中医院 |
临床中医学中医内科执业医师 |
|
差额事业 |
8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 |
临床中医学 |
中医内科执业医师 |
护理 |
|
差额事业 |
10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
护理学 |
执业护士 | |
影像诊断 |
|
差额事业 |
3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本科 |
医学影像 |
| |
临床检验 |
|
差额事业 |
2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 |
临床检验 |
检验士 | |
中医药学 |
|
差额事业 |
2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 |
中医药学 |
药士 | |
中医针灸 |
|
差额事业 |
2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 |
中医针炙 |
执业医师 | |
计算机管理员 |
|
差额事业 |
1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本科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 |
临床医学外科执业医师 |
|
差额事业 |
3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 |
临床医学 |
外科执业医师 | |
县疾控中心 |
预防医学 |
|
全额事业 |
2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 |
预防医学 |
执业医师 |
人民医院、中医院 |
“四项人员” |
|
差额事业 |
2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专 |
面向医护专业的“四项人员”招聘,如没有达到开考比例,其两岗位职数调剂到中西医临床医学内科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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