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名,负责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就业培训岗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 具有武清区常住户口,年龄35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适合男性工作。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核实了考试作弊、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原单位辞退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区民政局将于2016年5月25日—5月26日(周三、周四上午9:00-11:00)在区人才市场(武清区泉州北路8号)定期招聘会设置报名点,拟报名人员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保证信息准确真实,如发现虚假报名信息,应聘程序自动终止,后续招聘事宜以区民政局通知为准。
四、聘用管理与工资待遇
对于拟招聘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待遇每月3500元左右(含险),按规定办理五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934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