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县气象局以劳务派遣形式从全县2014年底在册临时聘用人员及公益岗位、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中招聘3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人员。(男性2名,女性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1、本次招聘采取积分的方式进行;2、坚持德才兼备及公正、公平、公开竞争的原则;3、本人自愿、单位同意、组织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3、性格开朗,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和组织能力,身体健康,乐于丰献;4、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气象学、农学、文秘、计算机;5、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之后出生)。6、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本次招聘按着本人自愿、单位同意、组织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组织考核积分,主要涉及在工作期间的奖励分;基层工作经历;学历分;工作经历年限分;专业技术分;退役士兵分。
四、报名时间:(5月20日—5月27日)凡符合条件的由本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到人社局报名登记并积分。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四张;公益岗位、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西部志愿者报名时还需提供就业协议、主管单位证明信及领导签字盖章)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凡涉及积分项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奖励积分需提供奖励证书、正式文件、奖励审批表中至少两种原件和复印件;有基层工作经历及工作经历年限的均以所在单位提供的原始材料认定原件和领导签字盖章的复印件);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以相关证件审批表或发证机关的发文认定;退役士兵以原始档案和退伍证认定。报名积分人员和所在单位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所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积分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报名地点:阜平县人社局410室报名电话:7225293
五、人员待遇招聘到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的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执行,月工资标准1210元,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工资随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及时调整。本公告未尽事宜,严格按《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实施方案》执行。
阜平县招聘工作领导小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