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信访局、天津市关于“阳光信访”的要求,加大网络信访事项办理力度,武清区信访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主要从事内部辅助性工作。经笔试、面试、政审,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武清区信访办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武清区信访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在武清居住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能熟练使用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和语言能力;
(9)愿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有政治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10)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此次招聘共计2人,主要从事信访接待、热线电话咨询服务,网上信访件办理流转操作等辅助性工作。
三、薪酬标准
文职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扣除五险后,每月实发工资为2200元左右。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考生需下载《武清区信访办文职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贴1寸电子照片,发送至wqxinfangban@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0日下午5:00。
2、领取准考证。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到武清区政府行政中心D楼信访办公室22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
(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形式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其中客观题内容涉及考生的简单数字推理和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的基础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等通用知识的考查;主观题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文字材料的阅读、分析概括等环节,重点考查综合协调和写作能力。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7日上午8:30,具体地点和相关事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个小时现场公布成绩。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先后顺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面试时间2015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见准考证。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综合成绩评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2015年10月20日网上公布录用情况。
五、报名咨询及纪律监督
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咨 询 电 话: 82111053
监督举报电话:82966313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武清区信访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