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201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补充人员空缺,推进我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一支与东丽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7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6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人员可以报考,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3、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处分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以北京大学医学部、河北医科大学为考点依次组织进行。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天津市东丽区201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招聘公告自2015年11月27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相关医科大学校园网等媒体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验证
1、北京大学医学部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9:00至12月12日16: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由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5年12月13日8:30至11:3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12月14日9:00至15:00。
资格复审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河北医科大学
根据在北京大学医学部招聘的情况,在河北医科大学招聘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如果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完成全部招聘计划,则取消在河北医科大学的招聘。河北医科大学具体招聘计划将于2015年12月14日刊登在相应校园网和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河北医科大学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考。报名地点、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可在报名前一天登陆相应校园网和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tjdlrsj.com)查询。
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1份);考试报名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名字)。
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
本次招聘实行定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由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当天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对于连续两次未完成招聘计划的紧缺岗位,经向市人力社保局申请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报考相应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当天在笔试考场外张贴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阶段。面试结束后,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笔试成绩保留整数,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考察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公布。
(三)考察
对进入考察人员向学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并由学校出具相关材料。因进入考察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对考察合格人员,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东丽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补充协议》。待统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约后,如果有岗位空缺,由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五)体检
签约的考生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到区卫生局报到,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
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需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学历认证仅认证报名时所提供的毕业证书。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3万元;“985”院校、“211”医学类院校的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3万元;“985”、“211”院校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4万元;“985”、“211”院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5万元。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342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附:1、天津市东丽区201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考试报名登记表
2015年11月14日
1、天津市东丽区201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