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福县招聘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院长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院长的资格条件:
1、具备奉献精神,热心养老工作,热爱社会福利服务事业。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作风正派,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并具备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五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5、要求国家教育部承认高中毕业以上文化(含高中)。
6、年龄在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1日至1971年5月1日之间出生);具有本县户籍,且常住安福县。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6月8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安福县民政局三楼307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本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和函件报名。
(4)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各1份),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4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实填写《安福县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缴交报名费100元。
2、资格审查
6月12日至6月14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于6月17日到县民政局三楼3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安排和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符合应聘院长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公开招聘院长岗位名额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
3、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上午,笔试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将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和安福县社会救助信息网上公布。
招聘考试实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内容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知识60分,综合基础知识40分。笔试后,按照公开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对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规定予以递补。
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天内完成(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每人需缴交面试费100元。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后,按笔试、面试各50%的权重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选。体检、考察人员名额与招聘岗位名额按1:1的比例确定。
4、体检
对入闱体检、考察对象人选先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县民政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入闱者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另定),主要考察其德、能、勤、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县民政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
1、乡镇敬老院院长聘用期限原则上一聘3年,其中初次招聘的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三年聘用期满,经县民政局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再兼任其他社会职务。被录用的院长由县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2、乡镇敬老院院长属于临时聘用人员,属临时工,每人每月工资1800元(其中基础工资1400元,绩效工资400元),绩效工资与工作业务考核挂钩,实行年终一次性发放。乡镇敬老院院长在聘用期间比照享受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解聘或辞聘停止其工资、保险等待遇。
3、本公告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县民政局咨询,咨询电话:7698502。
安福县招聘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