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闻中心新闻宣传工作,结合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考编外聘用人员(新闻记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新闻记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有3名以上方可开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基本知识。
2.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有较强的新闻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及相机基本操作,有新闻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二)资格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较好,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2016年5月9日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本人到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D栋305室(黄埔区新闻中心公室)报名。联系人:肖生,020-82052384;张生,020-82290965。
报名须提交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4张。
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有效。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学历鉴定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录用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核发。
六、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资格复审须携带学历鉴定,办理时间预计15个工作日。
3.由于报考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黄埔区新闻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