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招聘教师公告
延安市新区第一小学、第一中学、高级中学是由延安市委、市政府批准,延安市新区管委会主办的全日制公办学校。为将新区学校打造成延安教育品牌、全国知名的示范性学校,确保学校2015年秋季如期开学,结合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整体规划,经延安市人社局审批并委托延安市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就三所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应届、2012年(含2012年)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有工作经验的省级名优教师(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应往届毕业生应聘岗位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
(2)2015年应届、2012年(含2012年)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专业;
(3)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体音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省级名优教师应聘岗位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
(2)具有3年以上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工作经验,年龄在40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3)获得省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或省级赛教一等奖;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2015年延安市新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共65人。其中:招聘应往届毕业生52人(新区第一小学12名、新区第一中学16名、新区高级中学24名);招聘省级名优教师13人(新区第一小学3人、新区第一中学5人、新区高级中学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延安市新区学校公开招聘应往届大学生岗位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2015年延安市新区学校公开招聘省级名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见附件2)。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方法步骤
2015年延安市新区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说课和试讲)、体检、确定拟聘人员、资格复审、公示、办理相关手续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4月2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an.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yaxq.com.cn/)、延安电视台、延安日报、陕西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至4月12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展厅隔壁)。
3.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考生须携带本人同底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报名表(登陆公告网站下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另外,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复印件等;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复印件等;报考省级名优教师岗位考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和相关证书、文件以及复印件。凡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根据陕人社发〔2012〕105号和陕人社发〔2014〕13号文件规定,应聘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已报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于因取消职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或取消报名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所公布的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的主要凭证,请予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如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查询: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yaxq.com.cn/)查询
(五)面试
按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分为说课、试讲两个环节进行。其中说课占面试成绩的30%,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低于该分值的予以淘汰。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时,由用人单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七)资格复审
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的;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将招聘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注: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招聘主管机构和考务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勿轻信有关出版物和培训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前在延安市新区管委会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报名现场需提交纸质报名表2份。
3.报名咨询电话:0911-880331788033188803319
监督电话:0911—8801767
1.2015年延安市新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应往届大学生岗位需求计划表 .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