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仓前街道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街道编外人员1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仓前街道编外用工人员1名,从事会计工作,男女不限。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余杭区户籍人员。
三、招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心为群众服务,服从管理,甘于奉献,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3.招聘人员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30日后出生)。
4.招聘人员的学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两年以上从事财会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招聘条件。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9日至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仓前街道党务群团科310办公室,联系人:张静(电话88611626)。
3.报名方式:报名时随带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相应工作经历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进行招聘。
5.准考证领取:5月13日(星期五)凭身份证到街道党群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作放弃资格。
(二)笔试、面试
1.笔试:由仓前街道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财务方面知识”,满分为100分。
3.面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至低录入招聘名录序列,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计划数的1∶2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办法执行。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和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仓前街道编外用工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党务工作科 0571—88611626
本公告由仓前街道党群工作科负责解释。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工作委员会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6日
附件:
仓前街道会计岗位报名登记表[1].doc